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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有人认为,中国股市本身缺乏内在的自我扩张、自我收缩、自我协调与自我选择机制,供求关系不能由市场来自身调节,因而,股票变成了稀缺资源,就造成了股市逢新必涨,使得新股定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市场与企业的真实状况,甚至发行新股成为管理层调节股市的筹码。在您看来,股市供求关系应该如何调整,才能保障价格形成的市场化?
华生(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关键还是在于发行审批制度的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取向,这肯定是一个方向,但任何改革都不是一步到位的,更不能仅单纯从一个角度分析。如果像有些人建议的那样今天一下子放开审批,大量企业同时涌上市场,可能会造成更大的问题,资本市场更不能稳定运行。
赵锡军(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总的来讲,现阶段还是要把握发行的节奏,不能太密集、太集中。
林义相(天相投资董事长):如果供求关系本身的形成不能实现市场化,那么供求关系就绝对不可能保障价格形成的市场化。
巴曙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从我国股市发展历程来看,我国股市制度变迁属于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完全的整体市场化运行阶段并未出现。
首先,监管部门应减少对新股发行节奏的行政控制,淡化直至取消把新股发行当成调节股市二级市场的阶段性工具,使新股发行节奏市场化。新股是否可以发行、何时发行、以何价格发行、向谁发行等完全交给市场去运行和检验。
其次,坚持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可以通过不断完善新股发行方式、询价制度等,使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更加合理、新股发行价格能更加真实地体现发行人质地和股市供求关系。
中止发行机制不是当务之急
证券时报记者:有市场人士曾提出要给发行人和承销商建立一个灵活的机制用来终止发行,可以使其在发行失败后灵活退出,以保证其相关利益。对于这点,您觉得是否有必要?
林义相:终止发行当然可以,等于允许发行失败,这是未来改革必备的选择,因为发行失败本来就是发行中应该有的现象。
华生:从制度建设上来看,建立一个中止发行机制是对的,但这不是当务之急。中止发行机制并不是现阶段的必需品,只有在突然出现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原来准备要发行的股票发不出去时,才有必要实施这个制度。
赵锡军:原则上应该有这种考虑。如果发行的过程中出现比较大的问题可以终止发行,但是如果终止发行太容易,就容易给承销商提供一个借口,因为现在承销商一般都包销了,一旦把发行价格定得很高导致发不出去,承销商就可以终止发行。这就是把矛盾引向承销商、发行人了,是不是有助于价格的合理化,就很难说了。中止发行机制只是把矛盾转移了一下。
·链 接· 循环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或者抵押资产情况,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客户一个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客户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借款,也可以随时还款,多次循环使用,银行无需再次审批。由于此类贷款风险较为可控,因此此前被各大银行所推广。
此类贷款具有多种称呼,如中行称为“个人信用循环贷款”,农行称为“个人住房循环贷款”,交行称为“e贷通”,招行称为“随借随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