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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办公楼电梯招设备招标公告
作者: 2008-06-16 10:40:17 浏览: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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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委托,就东莞市车管所办公楼电梯招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投标人可就以下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车管所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客梯2台,总计2台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具有该产品的经销代理权(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的代理商;

  (4)代理商须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认证;

  (6)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提供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8)具备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

  (9)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维修机构。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或招投标服务大厅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8年06月16日起至2008年07月10日止,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三楼309室,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07月11日09时00分到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间递交到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三楼309-313室)。

  5.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定于2008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伟路九天大厦九楼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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