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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电梯招标公告
作者: 2008-06-13 15:16:48 浏览: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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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LPZFCG2008-28

  招标编码:CBL_20080612_1004680690

  所属地区:江西

  详细内容:

  受用户单位委托,乐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其所需采购的乘客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方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LPZFCG2008-28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17层乘客电梯4台,电梯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招标书。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经营电梯资格并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资质(具有资质证)的公司和企业法人。

  2、供应商必须取得所投品牌生产厂家的投标授权。

  3、招标参考品牌为上海三菱、广州日立、奥的斯、迅达等知名品牌。电梯型号由投标单位根据要求提供。

  4、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及信誉,并提供典型的示范项目资料。

  5、在景德镇市或南昌市设有分公司,能提供良好的安装及售后服务,如投标人在在景德镇市或南昌市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应委托一家在本地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作为合作机构,该合作机构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应急维修、备件供应义务。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并承诺200分钟内响应到场。

  6、投标方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及招标采购中的通行原则,并按要求提供资料。

  五、资格预审、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请供应商于2008年6月9日至6月19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有关资料原件到乐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参加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存查。标书工本费6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2日上午9:00 ,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整,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安装检验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可由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的开户银行向采购人开具10%中标金额款的保函)

  九、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质量保证金按总金额5%交纳,电梯运行一年无故障退回。(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标书中注明)。

  十、答疑: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方,均应于6月 24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方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乐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平市财政局二楼

  联系电话(传真):0798-6219639 6219608

  乐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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