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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来宾市华侨投资区南区C号路廉租住房9#、10#、11#、12#、16#、17#、18#楼工程
二、招标编号:[2009]施58号
三、采购人:来宾市房产管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范围:土建、避雷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11月9日至2009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时。
七、开标时间:2010年2月10日10时整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裕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价:壹仟柒佰伍拾伍万陆仟陆佰玖拾玖元贰角叁分(¥1755.669923万元)
工期:300天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
胡开文、叶毓浩、覃贵全、陶孟昀、黄志勇、兰景同、尹凤玲
十、公告期:2010年2月21日至2010年2月25日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购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0772-4219282 传真:0772-4219282
十二、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事实依据。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