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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1
2000年8月2日早晨5:30,某大型企业发生一起客梯挤人死亡事故。电梯将一人拖到井道拐角处,头向下挤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经过是:该客梯额定载重量630kg,5层5站,侧开门,梯速0.60m/s,控制方式为交流调速,提升高度40m。井道为钢结构外铺铝合金板,是专为一套大型设备配备的专用电梯,平时使用频率不高。早晨5:30左右,一电工要上设备巡检,在1层层门呼梯盒上显示电梯在2层,该电工呼梯后,电梯返回1层。该电工进入轿厢后选择5层。电梯刚一启动就听到井道内有人大喊"快停下停下",轿内电工尚未反应过来,就听到电梯碰撞异物的声音和人的惨叫声,电梯随后停止运行。该电工急忙用对讲机通知主控制室来救人。经过盘车,用气焊割开井道,近2h后才将伤者救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为该厂一名钳工。 事故过程判定如下:该钳工要上设备巡检,从1层进入电梯轿厢,当运行至2层附近时,电梯突然停驶,因时间尚早,周围无人,在用对讲机呼叫主控室无人应答的情况下,该钳工便从轿厢安全窗爬至轿顶(此人身高1.84m),并将安全窗放回正常位置,准备扒门出来。由于井道内无照明,且该钳工对电梯层门的结构不了解,扒门过程耗用时间较长,也没有将门打开。这时,该电工在1楼呼梯后,电梯突然恢复正常工作,返回一层,就发生了前面的那一幕。
事故2
1997年6月,某县城工厂仓库内有一台交流双速货梯,5层5站。一青年女工准备乘电梯上楼,进入电梯关门后,电梯正常运行。一男青年看到女青年进入电梯突发奇想,想做一恶作剧,将包括电梯主电源在内的全楼电闸拉下。过了一段时间,该男青年觉得目的已达到,就合上电闸。电梯恢复正常运行后,将青年女工挤死在井道内。原来该青年女工以为停电,在呼救无应的情况下(仓库人员稀少),利用轿内的司机座凳,从安全窗爬至轿顶,并将安全窗关上,准备扒门出来,从而发生与上一事故如出一辙的伤害事故。
从这2起事故,给人们如下2条警示。
(1)电梯制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第8.12.5条规定:①轿厢安全窗应设有手动上锁装置;同时规定,轿厢安全窗应能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并能用附录B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②上锁装置应利用符合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锁紧失效,该装置应将电梯停住。只有重新锁定后,电梯才有恢复运行的可能。目前,绝大多数在用电梯的安全窗只有符合规定②的安全窗电气联锁,而没有符合规定①的能用三角钥匙开启的安全窗锁定装置。虽然减少了很少的制造成本,却留下一项很大的事故隐患,一旦出现上述类似的情况,将不可避免地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加强电梯制造单位这方面的管理尤为必要。
(2)非专业人员不得登上轿顶。 安全窗是特殊情况下为救援和撤离乘客而设置的,在任何情况下,应严禁乘客擅自使用安全窗;同时,非专业人员严禁登上轿顶。目前,新安装的电梯在进行验收检验时往往邀请使用单位的人员到轿顶观摩检验过程,这也是十分危险的。曾发生使用单位的非专业人员在轿顶轻伤的事情。这一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