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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二套房贷政策影响 公积金贷款仍可首付两成
作者: 2010-01-14 09:33:02 浏览:78
信息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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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十一条”),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通知》发布后,对于欲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有何影响呢?

    公积金贷款仍可首付两成

    记者1月13日从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没有接到相关收紧二套房贷的通知,公积金贷款仍然按照之前的政策执行。对此,有市场分析师认为,如果家庭成员中,已经有一套房子是采用商业贷款,如果再购房,采用公积金方式贷款,将不受二套房贷的影响,仍可以首付最低两成;如果家庭成员中已经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再购房之前把此套贷款还清,仍可以两成首付购房,不受二套房贷的影响。如此一来,公积金贷款必然在以后的贷款中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

    改善型购房者或享受不到优惠

    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表示: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而此次出台的“国十一条”新政,在二套房的界定上没有再提及“改善型住房”。

    假设该政策前后同一套房产的购房者分别被划为改善型可以享受优惠和非改善型二次购房需求,其购房成本相差甚多。假设王先生二次购房,购买一套房屋总价150万元的二手房,贷款以20年期计算(基准利率5.94%)。从案例对比中可以看出,同一套房产,由改善型划为非改善型后,首付款将需多支付10.5万元,贷款利息将多支付15.11万。虽然非改善型购房贷款金额低于改善型,但由于利率的上浮,导致利息更高。

    分析师认为,“国十一条”针对二套房贷的政策,让投资购房的人产生较强的心理警示,也会让普通自住者对后期市场国家调控产生一定的心理预期,但对房价和真正的自住购房者升级置业不会直接产生影响。主要因为升级置业者支付能力较强。但银行在执行方面应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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