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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钥匙孔得贴“警示标志”
作者: 2009-12-14 08:35:19 浏览:170
信息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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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电梯层门专用钥匙管理的通知》要求层门钥匙须由持证人员保管。

  近日记者获悉,为避免因电梯层门专用钥匙管理不善而发生意外,广州市质监局向全市电梯安装、维保、使用单位发出《关于加强电梯层门专用钥匙管理的通知》,要求电梯层门钥匙必须指定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电梯旁的钥匙孔还要贴上《电梯层门钥匙孔警示标志》。

  根据电梯层门钥匙安全警示,电梯层门钥匙属于专用工具,不能随意用来开启层门,若确有必要开启层门从厅外进入电梯,必须先稳定重心,开启层门约10厘米时先观察轿厢位置,确认轿厢在本层后方可进入。

  紧急救援时,如果打开层门发现电梯轿厢底部与层门地坎段差超过40厘米,要停止救援并关闭层门,重新调整轿厢位置,直至距离小于40厘米时才能继续救援。

  广州市质监局发布的《通知》强调,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比如电工、保安、清洁工等,严禁使用电梯层门钥匙,不得从事电梯日常的开梯、关梯工作。从明年1月1日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时,在原有资料基础上增加《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两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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