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这几天,对于海口海秀东路首力大厦的业主们来说,电梯维修费成为热议的话题。20多天前,该大厦3部电梯中的1部坏了至今还未修好,现在,大厦物业又下发3部电梯都需改造的通知。通知中写明,全部电梯改造费21万全由业主按照居住面积分摊。
12月8日,记者来到首力大厦,只见在大厦一楼电梯出入口旁的墙壁上,贴着两张通知,一张通知上写着3部电梯都已经超过15年使用年限,再使用下去存在安全隐患,因此物业决定对三部电梯进行改造。改造费每部电梯7万,3部电梯共21万,改造费将按照各户购房面积进行分摊。右边是一张电梯部件报价单。
业主反对声高
在电梯旁,许多业主议论纷纷。家住20层的陈先生说:“我是2003年左右买的房,买房时已交了维修基金,怎么现在电梯坏了还找我们要?”家住2楼的赵先生窝火地说:“我们住2楼,有没有电梯对我们来说无所谓,维修费也可以出点,但不能按高层住户标准收吧?”
旁边一位业主符先生告诉记者,物业称电梯不能用了,起码应该有个相关部门鉴定书,物业仅根据电梯已超过使用年限,就要大修,此说法并不能服人。
物业:改造计划属执行政府规定
稍后,记者来到位于大厦5层的首力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一些住户称买房时已向开发商交了维修基金,该物业管理部李经理说:“这绝不可能,房是1994年销售的,当时国家还未实行维修基金制度,因此第一批住户都没交过维修基金。”
#p##e#在采访中,不少业主对于‘电梯超过15年使用年限需要改造’的说法提出质疑。对此,李经理说,做出这样的决定有章可循。他拿出一份名为‘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琼质技监特[2009]27号’的文件,其中第六条确实规定了“对使用超过15年未进行大修,电梯电器检验能效测试不合格或不具备维修、改造价值的高耗能电梯,实行强制淘汰”。“这3部电梯都是1994年11月份投入使用的,到现在已经使用16年,所以要进行改造!”当记者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鉴定确需改造时,他表示没有经相关部门或厂家鉴定。
对于业主怀疑的物业在确定电梯部件提供厂商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时,李经理表示并不存在该情况。他承认确实应该在整个过程中倾听业主的意见。他告诉记者,通知仅是书面告知,他们接下来将挨户走访业主,只有获得2/3以上业主同意,他们才有权利执行。
房管局:达到两个2/3才能改造
海口市房管局物业处余主任表示,首力大厦是1994年左右建成,当时没有实行维修基金制度,因此,开发商没有要业主交纳维修基金。余主任表示,首先,电梯更换部件的名称、价格列出清单,得出每平米维修费后,列出明细表,公布出来,征询业主意见。第二,维修计划要通过,必须经全体业主的2/3以上通过,且2/3业主房屋的面积占所有住户面积的比重应不小于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