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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医院住院大楼工程(宁顺恒【2009】招字第J-033号)已由柘荣县发展计划局以柘发改[2009]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柘荣县医院,招标人为柘荣县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柘荣县上桥路8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195M2,合计总造价约28000000元;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柘荣县医院住院大楼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5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2.8监理计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及闽价房【2007】273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乙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民建、土建专业均符合房建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在监或已中标工程。
3.3投标申请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4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文关于从业限制的规定);
3.5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的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09 年12 月 4 日至2009 年 12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2月 31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医院
地址: 柘荣县上桥路8号
邮编:355300
电话: 0593-8135088
联系人: 江有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宁川路先锋大厦11号三楼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36077
传真:0593—6102778;
手机:13850356503
联系人: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