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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公安监管中心电梯项目招标
作者: 2009-11-10 10:58:45 浏览: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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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公安监管中心委托,就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GZ2009-5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电梯项目

其中客梯:2台,货梯:1台,餐梯:3台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品牌制造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客梯、货梯及杂梯)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资质;

(二)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客梯、货梯及杂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含)以上资质;

(三)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已提交。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11月5日至2009年11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6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七、开标时间:2009年11月26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3300164913505000164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08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投标品牌制造厂家特种设备制造(客梯、货梯及杂梯)B级(含)以上资质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五)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客梯、货梯及杂梯)B级(含)以上资质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八)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九)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同时按本招标公告要求提供以上第(一)、(二)及(三)款所需资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具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客梯、货梯及杂梯)B级(含)以上资质许可证。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明确电梯销售方为牵头人(投标主体)。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三天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现场踏勘时间:2009年11月17日上午9:00

现场踏勘地点:湖州市公安局公安监管中心

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09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572-225209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2-2220018

传真:0572-2220020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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