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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以下简称《标准》)第5.2.2.1.2条规定:“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以确保相邻地坎间的距离不大于11m……”。井道安全门是供援救乘客用的门,目的是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过大(超过11m)时,能够尽快地救出被困轿厢的乘客。笔者在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中,经常碰到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超过11m的情况。如由于多种原因2-5层不使用电梯,电梯从1层直达6层以上,这种情况就应该设置井道安全门。但我们发现在井道安全门的设置上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未设置井道安全门
⑴由于设计和建筑结构方面的原因,两超距离的层门地坎之间没有供乘客行走的通道,无法装设安全门。
⑵即使有通道,可能属于另外一些单位的办公室、仓库等,也不能装设安全门。
⑶电梯制造、安装、使用单位之间相互推诿,谁也不想承担加装安全门的费用。
2井道安全门不符合《标准》要求
⑴门的材质及其强度不符合要求。《标准》规定:“井道安全门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且应符合相关建筑物防火规范的要求。”在“层门”一节中指出:“门及其框架的结构应在经过一定的时间使用后不产生变形,为此,宜采用金属制造。”同时,对机械强度作出了要求。而我们发现,许多安装、使用单位制作的安全门是用普通木质材料,甚至用废旧木材和三角板拼钉起来的“安全门”,强度不够,时间长了易变形腐烂。
#p##e#⑵门的尺寸不符合要求。有的单位制作的安全门,高度在1.2m左右,相当于一个小窗子,一旦救援乘客,进出很不方便。
⑶制作上不符合要求。《标准》中对井道安全门的设置作了许多要求,如门不应向井道内开启;门外侧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要钥匙亦能将其关闭和锁住……。我们见到的安全门,有的未设置电气联锁开关;有的虽设有联锁开关,但不符合《标准》14.1.2中规定的要求;有的安全门外侧只有门把手,任何人都可以从外面打开(此种情况非常危险);有的在门的井道内侧装了固定插销,救援人员从外面无论如何都不能打开……。另外,在安全门的安装上,门外面的通道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以上问题的出现,说明了电梯制造、安装、使用单位对设置电梯井道安全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安全门设置的技术要求也不太了解,同时我们检验机构的一些检验人员在电梯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过程中也没有严格要求。如果安全门不安全,设置安全门还有什么意义呢?为此笔者建议:
⑴对于两层门地坎间距离超过11m,且中间部分又有正常进出通道时,应由电梯制造单位按《标准》中的要求,统一制作、配发。
⑵对于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超过11m,但中间部分确无救援通道,无法设置安全门的情况,使用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选择本地维保单位,其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电梯关人后的操作程序、方法,在救援速度上下功夫,争取缩短救援时间,尽快使乘客离开轿厢。
⑶对于己安装的,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电梯井道安全门,当地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应要求相关单位坚决予以整改。同时在每年电梯定期检验中,要把井道安全门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验。电梯使用单位要在门上标注“此门非紧急情况不得开启”字样,门上的钥匙应和电梯层门三角钥匙一样交由专人管理,防止因安全门缺陷导致人身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