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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儿童福利院医用、杂物电梯竞标
作者: 2009-08-23 08:14:34 浏览: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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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医用、杂物电梯采购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LZCTP2009-47号 公告日期: 2009年8月21日11时44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乐山市儿童福利院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类别:货物采购单位:乐山市儿童福利院包的描述:医用、杂物电梯各一部该包技术指标: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要求
(1) 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生产厂家不低于1000万元、经销商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供应商;
(2) 经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3) 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鲜章);
(4) 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
(5) 经国家权威机关审计的企业08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结论报告书:
(6) 生产厂家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7) 具备电梯工程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或以上资质;
(8) 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家或直属的分支机构的委托代理资质证书和委托安装资质;
(9) 经销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具备B级安装资质;
(10)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11) 经销商必须在乐山市范围内设有专业售后服务部(站),并取得电梯生产厂家或直属的分支机构授权的服务资质。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09年8月24日至8月28 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谈判文件售价: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中区春华路608号)
投标截止日期:
2009年9月1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市中区春华路608号)
谈判日期:
2009年9月1日9时30分
谈判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市中区春华路608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
0833-2435195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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