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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乘坐带“病”电梯
作者: 2009-08-01 09:15:58 浏览:58
信息来源: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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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对公众场所电梯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提醒市民注意电梯安全使用,1月25日,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紧急编印的1万份宣传画下发各大商场、宾馆、酒店等单位。

    记者看到,宣传画上印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卡通形象,内容为:关注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在您身边!提醒您:不要乘坐无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电梯!发现电梯超期未检或者无检验合格标志以及电梯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可拨打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电话12365。

    宣传画受到了乌市各电梯使用单位的欢迎,目前1万份已发放完毕。乌市质监局正在加急印制,将于近日在全市所有电梯上张贴。

    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苗锐介绍,在发放宣传画的同时,乌市质监部门将对公众场所电梯进行安全督查。督查的内容包括:有无定期检验及办理使用登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无标示;是否有取得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有无持证操作人员,发现带“病”运行的电梯必须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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