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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发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作者: 2019-08-07 14:25:56 浏览: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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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显示,苏州市成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费用应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府给予不超过20万/台资金补贴,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各管线单位承担,每一台电梯政府给与适当补贴。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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