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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发文公开征求意见!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将会用在这里!
作者: 2018-04-23 09:27:16 浏览: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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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高层住宅越来越多,电梯可以说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电梯运行费用如何算?需要维修时费用由谁来承担?电梯内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可以说一系列的问题,长期以来都没有一个相应的标准,近期,淄博市法制办公布《淄博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就电梯安全管理等问题向社会征求意见。

  电梯广告的收入该归业主还是物业所有,长期以来都有着争论,大部分物业也是把这部分钱直接收入腰包。在淄博市张店区的世纪花园小区,在电梯广告方面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在2010年,它就作为全省的一个试点工程,为每一部电梯通过广告收入的方式来缴纳了保险。

  淄博市物业管理协会轮值会长张连秀介绍说:“围绕着所有广告的广告收益,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特别是电梯广告这一块,轿厢内和电梯门有两个广告位置,我们就采取了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然后做广告。”

  据了解,在世纪花园小区一共有137部电梯,大约有274个广告位,每台电梯的年收入在1100元左右,在业主的同意下,电梯广告的一半收入将返还给业主。“广告产生的收益,和业主约定,50%返还业主方式有两种,一是往回折算物业费、第二种方式是替电梯缴纳强制年检费。”张连秀说。

  这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式,也赢得了社区居民的欢迎。近期,淄博市法制办公布的《淄博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对电梯安全管理等相关问题向社会征求意见,物业公司的电梯广告收入就是其中的一项。

  淄博市法制办立法科科长勇天松说:“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电梯广告收入使用问题,目前我们主要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就是电梯广告收入,应当用于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补充电梯维护费用,或者专线维修费用。”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物业服务费中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并且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让电梯广告费收入变得更加透明。除了电梯广告收入,电梯安全管理是这次公布《淄博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目的。

  淄博市法制办副主任赵常华接受采访时说:“《淄博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是今年我们正式的一个立法项目,是一个地方性的法规,我们就想通过这部立法,把我们的电梯来管理好,确定好各个部门的职责,而且从开始的生产设计,到最后后期的安全处置,都能有一个非常完善的制度体系,然后把它完全的管理起来。”

  征求意见稿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也明确了法律责任,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现在《淄博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还处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如果有什么建议,市民可以通过拨打市法制办立法科的电话2306585进行反映,或者直接把建议发送到邮箱。(zbfzblfk@126.com

 

本文标签:小区电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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