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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开发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被查处
作者: 2018-03-23 08:57:00 浏览: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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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峰)自去年初以来,跟随惠州楼市的走高,公积金贷款作为市民购房支付的方式备受冷落。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络问政平台上,因拒绝购房客户办理公积金贷款,惠城仲恺,惠阳大亚湾,以及各县区多个楼盘频繁遭到投诉。如何有效推动该问题的解决?记者日前从市房地产市场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在该监督小组筹备部署的2018年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在去年市房管、住建、发改和工商等部门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将一并纳入,同时将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行为纳入监管,更有力地打击企业拒贷的违规行为。

  自2016年10月初启动惠州楼市调控以来,跟随价格监制、预售规范等行业监管机制的完善,以及去年4月初的政策加码,相关政策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领导小组连续部署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不断得到落地深化。

  尤其是2017年下半年,该监督小组结合新阶段的市场局面,全面部署了横跨整个2017年下半年周期的专项整治行动。由各主管部门领导带队深入各个县区楼盘进行检查。及时查处和规范市场销售环境,有效遏制了部分企业出现的捂盘惜售,价外加价等行为。

  进入新年市场,结合年初召开的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在坚持调控不动摇和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同时,明确指出还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加大打击投机炒作行为的力度,对群众投诉频繁的企业违规行为,露头就打。

  在这一背景下,企业违规拒绝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无疑成为了关注焦点。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这也意味着公积金低息贷款优惠政策是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任何楼盘不得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增加额外购买条件。

  随着新年新一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记者从该监督领导小组了解到,新一轮专项检查已将公积金主管部门一并纳入,将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当前国家四部委已经明确发文将对企业拒贷行为进行惩处,该局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还将联合市房管局对违规楼盘的房产交易行为进行限制。

  此外,该中心在监督小组部署的联合整治行动之外,还将计划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全面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于未开户或不正常缴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未整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本文标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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