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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智慧电梯”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 2017-09-23 10:11:22 浏览: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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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电梯数量增加迅速,电梯安全已经成为当前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焦点。历年市两会期间,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涉及电梯的提案。2017年4月,市政府将“智慧电梯”建设项目列为今年民生实事工程,计划至年底完成市区(包括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市直开发区)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和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500台以上垂直乘客电梯的接入“智慧电梯”平台。

  至2017年6月底,全市在用电梯32941台,乘客电梯18809台,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在用的电梯4756台(垂直电梯2652台、自动扶梯1973台、自行人行道131台)。近五年我市电梯每年平均新增约20%。2016年全市电梯共发生故障16735起,困人1595起,其中三区(包括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市直开发区,下同)共接报电梯困人报警1036起,解救被困人员约1300人;2017年1-6月,全市电梯共发生故障9564起,困人812起,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9.3%和43.5%;其中三区共接报电梯困人报警562起,解救被困人员约600人,应急平台救援成效初显。借鉴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经验,建设“智慧电梯”是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的有效载体。

  为切实增强全市电梯风险预警能力,实现电梯故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保障乘客乘梯安全,市质监局起草了《绍兴市“智慧电梯”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九条;

  2.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特〔2014〕433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82号);

  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3〕177号)。

  三、主要内容

  《绍兴市“智慧电梯”建设实施方案》共有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目的意义:实施“智慧电梯”项目,主要可实现三大目的,一是电梯发生困人时,快速接警、快速救援;二是对电梯运行状态实时监测,自动报送故障及困人信息,自动启动应急救援;三是对电梯维保行为的动态监管、实时记录,促使电梯生产企业、使用、维保单位进一步提高电梯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维保能力。建设“智慧电梯”项目的意义是通过推进电梯安全数字化监管,提升全市电梯安全运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第二部分建设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多方协同。作为政府一项民生实事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加以引导,促使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资源的广泛参与、深入合作。二是全市统筹、接口统一。建立市级“智慧电梯”平台,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专线和全市数据接口规范,对平台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指导、督促县级平台运作,协调处置重大安全事件。三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区、县(市)负责各自辖区的“智慧电梯”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组织辖区内的应急救援响应,并按要求向市级平台推送数据,其中市直开发区(袍江新区和滨海新城)的应急救援响应由各自负责。四是三区先行、分步推进。在越城区完成“智慧电梯”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项目推进至柯桥区和上虞区;同时,推动诸暨市、嵊州市和新昌县启动建设,最终实现全市覆盖。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对照三年实现“智慧电梯”全市覆盖的目标,逐年进行了任务分解:2017年底前,建成市级“智慧电梯”平台,完成市区500台以上电梯接入工作;2018年底前,全市完成1320台以上电梯接入工作;2019年底前,全市公众聚集场所乘客电梯全部接入(因电梯数量为动态变化,故不列具体数据);其他场所的新装电梯全部按要求接入。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应急救援、远程监测和维保监管三个平台建设。同时,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结合“智慧电梯”建设目的,明确平台应建在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上,由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其中平台的日常运行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单位。

  第五部分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我市现有电梯综合管理职责分工,对“智慧电梯”建设相关的15个市级部门、2个市直开发区和6个区、县(市)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一是成立“智慧电梯”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二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发挥各自专业领域优势,履行专业和行业管理职责,共同推进全市“智慧电梯”建设。三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全社会对“智慧电梯”的认知和认可程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适用范围

  《绍兴市“智慧电梯”建设实施方案》的施行范围,为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解读人:叶华、陈巍

  联系电话:0575-88132781

  

本文标签: “智慧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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