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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电梯招标
作者: 2017-09-07 14:49:38 浏览: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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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坛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坛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电梯工程(一标段~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电梯设备制造厂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坛政采2017-A02051228(公)-05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丁香苑保障性住房电梯工程;二标段瑞香园拆迁安置小区电梯工程;三标段蔷薇苑拆迁安置小区电梯工程;四标段瑞香园拆迁安置小区电梯工程;五标段蔷薇苑拆迁安置小区电梯工程。

  其中:一标段采购预算价1698万元,19层载客电梯36台和26层载客电梯共28台;二标段采购预算价800万元,19层载客电梯32台;三标段采购预算价1306万元,17层载客电梯8台,19层载客电梯26台和27层载客电梯16台。采购单位推荐品牌为(上海三菱、蒂森克虏伯、天津奥的斯、广州日立、通力、富士达、迅达、东芝或其他不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品牌,需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采购预算价336万元,12层载客电梯24台;五标段采购预算价182万元,12层载客电梯13台。采购单位推荐品牌为(康力、巨人通力、恒达富士、中富、曼隆蒂森克虏伯、德奥、怡达快速、江南嘉捷、杭州西奥、西迅、帝奥或其他不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品牌,需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可投一、二、三标段任意一个或两个及以上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商有两个或三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由其任选中标标段,另一标段由该标段得分第二的中标)。投四、五标段的投标单位,按上述条款执行。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

  5、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授权委托电梯安装与维保单位参加1-3标段投标的,双方组成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4-5标段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若投标人不实施电梯安装与维保,可授权委托具有B级(含B级)以上电梯安装许可单位进行安装与维保,并提供安装许可证书,且承诺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连带任责。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缺目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1、制造商与代理商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且承诺提供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连带任责书);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近6个月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

  4、提供近三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代理商与安装维保联合体协议等其他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5日-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市民中心C座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邮箱。

  五、勘查现场及标前答疑会

  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勘查现场,联系人:管先生电话:0519-82361102。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2017年9月12日上午11:00点前将书面疑问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至采购人管先生和采购中心联系人,逾期将不予受理,在9月13日下午17时前回复至领件人预留邮箱。

  六、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至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民中心C座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3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沈先生。

  七、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原金山路168号)市民中心C楼0503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88、82339221(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管先生联系电话:0519-82361102

  联系地址:市民中心C座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叁拾万元整,二标段壹拾伍万元整,三标段贰拾伍万元整,四标段伍万元整,五标段叁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常州市金坛区支行华城分理处,帐号:32001626442051111045。如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中标金额的10%。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5日

 

本文标签:电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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