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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拟规定:2/3以上业主同意可申请加装电梯
作者: 2017-06-21 14:52:23 浏览: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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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便居民特别是残疾人、老人上下楼出行,完善住宅功能,提升居住品质,备受市民关注。今天,《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网上征求意见。

  此次意见明确,要降低实施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在用地、规划、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等客观条件符合,居民意愿和资金等主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装尽装。

  根据意见,加装电梯的申请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提出。

  加装电梯项目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保养费用预算,及相关费用筹集分摊方案由申请人制定。出资分摊比例由申请业主之间互相自愿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意见还提供了参考的约定出资分摊,即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通风、采光或者通行受加装电梯直接影响的底层房屋业主,可由其他业主酌情给予一定的补偿。

  另外,加装电梯新增面积免交土地出让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加装电梯新增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原则上不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调整各业主的分户产权面积。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26日。联系电话兼传真:89987098,电子邮箱:wzszjwsjc@126.com

  

 

本文标签:温州 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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