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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电梯须配“黑匣子”预警 拒不履行最高罚5万
作者: 2017-05-25 09:58:51 浏览: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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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消息,近日,温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送审稿)》(简称“《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于6月12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wzfzbxfg@163.com)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条例》提出,本市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电梯安全远程监测装置。公众聚集场所、住宅、商务楼的电梯安全远程监测装置应当具有音频和视频功能。电梯制造单位负责配备电梯安全远程监测装置和音频、视频功能,并与本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平台有效联网,保证正常运行。也就是说,公共场所电梯将时刻有一双“眼睛”盯着。

  该条款不仅针对公共场所、住宅和商务楼的新安装电梯,在条例发布前已投用的乘客电梯,改造单位也应在改造时加装监测装置和音视频功能,并保证正常运行。

  所谓远程监测装置,是运用了先进的物联网技术,相当于给电梯安装了类似飞机上的“黑匣子”,实时记录电梯运行数据和运行状况,起到电梯的故障预警作用。一旦事故发生,维修人员也能通过对“黑匣子”记录数据的分析,快速找到电梯故障的原因。

  此外,电梯制造、改造、采购单位未履行远程监测装置和音视频功能相关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于电梯资金筹集纠纷情况,《条例》规定,住宅小区电梯经安全评估机构认定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采取重大修理、改造或者更新难以消除隐患,相关方对经费筹集、整改方案等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机构)应当组织使用管理单位、业主代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确定电梯修理、改造或者更新方案和费用筹集方案。

 

本文标签:电梯  安全  黑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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