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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湖北、安徽、湖南物流中心电梯工程招标
作者: 2009-12-22 08:31:45 浏览: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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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是由中央直属的我国最大的医药企业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跨所有制、跨地域的大型医药集团性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3亿元人民币。

  受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国药控股湖北、安徽、湖南物流中心电梯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

  1、工程名称:国药控股湖北、安徽、湖南物流中心电梯工程

  2、工程概述:
   本工程分三个包件进行招标:
   包件一:湖北物流中心电梯工程 工程地点:湖北武汉
   货梯2台,2层/2站/2门,速度0.5M/S, 载重2000KG,
   包件二:安徽物流中心电梯工程 工程地点:安徽合肥
   货梯2台,2层/2站/2门,速度0.5M/S, 载重2000KG,
   客梯2台,5层/5站/5门,速度1.5M/S,载重1000KG
   包件三:湖南物流中心电梯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长沙
   货梯2台,2层/2站/2门,速度0.5M/S, 载重2000KG,
   客梯2台,5层/5站/5门,速度1.5M/S,载重1000KG
  
  3、 申请人基本要求:
  3.1 电梯生产商注册资本8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含8千万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相应资质并具有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的电梯生产商或其授权的本项目(各包件)唯一合法代理商;
  3.3生产商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3.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电梯);
  3.6生产商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认可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且明细表的范围应涵盖招标设备;
  3.7 具有ISO9001:2000认证证书,
  3.8 具有ISO14001:2004认证证书;
  3.9 生产商必须在武汉、合肥、长沙市设有专业维修服务机构;
  3.10申请人(如代理商)必须是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唯一授权;
  3.11 申请人投标的同类电梯,在全国已安装的不少于100部;
  3.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
  3.1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

  4、本次资格预审入围方式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详细评审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地点:
  5.1时间:请投标申请人于200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5日每日 9:00时至11:30时, 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时,则视为无效。
  5.3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58号

传 真:01063777308

联 系 人:江 华 徐 海 森

邮政编码:100071

联系电话:01063777318 / 63777328

电子邮箱:zbcg_china2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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